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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外贸圈银行账户冻结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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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以来,义乌外贸经营者银行账户银行卡频遭冻结,甚至发生一马里外商一个银行卡惨遭23次轮番冻结,“冻卡事件”给义乌国际贸易造成了巨大冲击。本文是一个义乌本土律师对银行账户卡被冻结的成因、合法正当性、解冻账户的指引性抗辩等问题的一些法律思考。

关键词:  义乌国际贸易  账户冻结  冻结成因 

合法正当性    解冻抗辩

 

一、T/T 、L/C  VS  义乌外贸收款方式

  国际贸易有T/T电汇、L/C 信用证、托收、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共管账户等多种付款方式,现就地球人都知道的电汇和信用证结算方式与义乌外贸收款方式做一比较,籍以考察义乌外贸特有收款方式交易结构

 

3、义乌外贸收款方式之一 --通过地下钱庄对敲完成

 电汇和信用证均通过具有特许经营的具有金融牌照可以从事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的银行来进行,而义乌外贸收款有部分是通过地下钱庄以对敲的方式来完成外汇资金跨国(境)兑付。

 

二、账户冻结的成因和合法性、正当性

鉴于义乌外贸收款部分是通过地下钱庄对敲完成,地下钱庄没有金融牌照,不能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经营买卖外汇业务。地下钱庄从事金融业务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和外汇管理法规,累计金额500万元的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又,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最主要通道,不但涉及经济领域的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渠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常与洗钱罪、赌博罪、诈骗罪、贪污罪等如影随形,因此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地下钱庄类刑事案件时,会顺藤摸瓜找到与地下钱庄有交易记录的下游银行账户,以涉案财物为由依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对相关银行账户卡查封冻结。

 义乌外贸经营者经常抱怨“我们比窦娥还冤啊,我们没犯法,凭什么受伤的是我们啊!”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地下钱庄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行为,是一种非法买卖兑换外汇的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外汇行政违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都会公布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典型案例通报,其中,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每年都会有一批行政违法典型案例。

综上,义乌外贸经营者通过地下钱庄来收款是违法外汇管理法规的,外汇管理局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而且,公安机关冻结其银行账户卡具有合法性、正当性。

三、解冻的程序和指引性抗辩

既然账户冻结的原因是涉嫌地下钱庄类刑事案件,账户解冻的思考路径是证明收款系正常贸易未涉嫌该类犯罪,其法理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 “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

根据我们的经验,基本解冻流程是:了解冻结原因---收集真实交易、真实经营系正常贸易款项的证据---陈述、申辩沟通----外管局行政处罚---缴纳罚款后解冻。最为重要的是收集打款的背后事实是真实贸易的证据,如此证据充分,大多2-3次去冻结机关沟通就可解冻。

如认为公安机关违法违规冻结,还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提起申诉和控告。专业律师代为书写申诉书和法律意见书有助于解冻申诉。

四、一些想法

 近来,《白头山泰山派打头,少林华山崆峒派集体围猎浙商》、《喊话外地公安:再来搞钱执法,我去告诉领导》和网传义乌警方公开信:拒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网上文章被频频转发,将外地公安执法行为说成是搞钱并围猎浙商,并指责为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显然有失偏颇。诚如上文分析,外地公安因办案需要冻结账户是有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如有问题,还有执法监督,而且义乌公安可以向公安部和外汇管理局反应问题。这些文章频频转发,只会煽情增加外地公安的对抗,有害无益。

我于2018年初次接触到冻结案件,惊诧于义乌外贸收款方式不合法合规,预感哪天会暴雷,悬在义乌外贸经营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迟早会落下。作为律师深知风险管控和业务合规的重要性,不合法合规经营,甚至可能带来灭顶之灾。但是,很多义乌外贸经营者不穿法盔甲在外经贸活动中裸奔,根本没有风控和合规法律意识,要知道,涉外经贸如发生问题和纠纷,事后救济非常困难。不要到打官司的时候还想到律师,要找律师去做事先的风控和合规管理。诚然,要为义乌市政府和义乌公安等相关部门为义乌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行为点赞,但是,账户冻结本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是贸易合规的问题,市场的归市场,即使行政机关家长保姆式的呵护也不能完全解决外贸经营者的商业和法律风险,外贸经营者自己更要有法律意识,找律师做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方为上策。

 

                                                      何 玉 平 律 师

                mptradelaw@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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